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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2019年國慶攜生理鹽水沙田被捕稱正往行山 官指說法違常理判二人暴動罪成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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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慶日,網民發起「六區開花」行動,沙田一帶爆發衝突。一對年輕情侶被指在馬路牽手逃跑,同被控暴動罪。法官謝沈智慧今(6日)裁決指,兩人辯稱結伴行山,卻帶上8支生理鹽水,「說法天方夜譚,完全違反常理」,裁定兩人罪成。法官一度表示,案發於國慶日,「特別日子干犯控罪,唔係加刑因素咩?」

男被告為高級文憑學生謝浩綸(20歲),女被告為牙醫助護熊詩婷(19號)。男被告早前自辯稱,他於沙田一間食肆兼職,當日與女被告結伴行山,短暫休息後步行往沙田上班。男被告表示,獅子山隧道公路附近有人受傷,他將身上的生理鹽水借予傷者,並從一男子手上獲取防火手套等,後來被警員拘捕。女被告的自辯說法相似,表示沒有留意警方佈防,不知道現場發生暴動。

法官謝沈智慧批評,兩名被告的自辯解釋違反常理、難以置信,拒絕接納兩人的供辭。法官舉例指,男被告供稱一旦工作受傷,要使用生理鹽水清潔傷口,但其任職的食肆附近有連鎖零售店,急救用品隨手可得,而且兩人結伴行山,並不需要使用8支生理鹽水。

法官又指,女被告供稱被大樹阻擋視線,不知道現場發生何事;不過,片段顯示現場曾發出巨響,煙霧瀰漫比大樹更高,「除非完全失去視覺、聽覺同嗅覺,先會唔知道發生何事」。法官形容,涉案暴動極為暴力,兩名被告在暴動核心逗留,男被告被捕時亦向記者大叫名字,明顯是示威者常見行為,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在暴動沒有領導角色,而女被告在護理學院成績不錯,曾登上「院長榮譽錄」(Dean List)。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判刑,其間兩人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