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休班警時速150公里撞斃鐵騎士 否認危駕致死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休班警涉於2018年在大埔公路沙田嶺段失控逆線,撞倒駕駛電單車的53歲男子,男子傷重不治。警員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在區域法院開審。開案陳辭指出,被告警誡下稱當時時速約70公里;政府化驗師計算後,指被告超速至少每小時48公里,平均時速約130至150公里。 相關文章:休班警區域法院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Up Next 詹培忠否認串謀欺詐洗黑錢 一被告未到庭遭通緝 不要錯過 許金山殺妻女申上訴終院 上訴庭駁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何伯何太互襲案 申法援同被拒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休班男警酒駕撞警車 被落案控酒駕等4罪及被停職 (21:12)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