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違科技園租契 黎智英黃偉強裁欺詐 官:特殊租約限制嚴格 黎知「力高」不符條件隱瞞廿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案,昨在區院裁決。法官陳廣池認為,黎不能藉詞事務繁忙抹煞其責任,他建立「報業王國」明知將軍澳工業邨限制,卻隱瞞「力高顧問」租用處所及作虛假陳述,裁定黎兩項欺詐罪成,黃偉強一項欺詐罪成。陳官強調不排除判監,判刑押後至11月24日,以待取兩人背景報告。控方亦將向黎申請的沒收令,押後明年1月27日處理。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壹傳媒大樓欺詐罪科技園黎智英 Up Next 洪門宴王詩雅不認罪 擬召專家證染疫損記憶 不要錯過 中聯辦弘二十大精神 開「領導班子會議」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啟聾助理教師涉受刑查不申報 被控3欺詐罪 何伯何太互襲案 申法援同被拒 鑫鼎鑫東主加控違商品例 案涉13罪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冒牌水案 鑫鼎鑫老闆加控企圖欺詐 願賠償 秘撈關員囚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