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廣電總局新規 禁外資從事廣播電視傳送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期披露新修訂的《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外商投資的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從事機構不得擅自在所傳送的節目中插播其他節目、資料、圖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等。 相關文章:外資廣電總局 Up Next 李克強栗戰書汪洋 黨組會表態維護習核心 不要錯過 寫入遏制台獨 台陸委會促京棄侵犯思維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外資湧入追貨 港匯見近兩年高 內地上季外商直接投資減千億 耀才:港股須靠「天時地利」帶動 憧憬美減息內地撐股市 冀再降股票印花稅 花旗金融市場部新辦公室開幕 高層續調駐港 摩根資管料升勢短暫 三中全會刺激有限 人行允在岸國債成互換通抵押品 盤活境外投資者持倉 金管局證監歡迎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