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廣電總局新規 禁外資從事廣播電視傳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期披露新修訂的《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外商投資的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從事機構不得擅自在所傳送的節目中插播其他節目、資料、圖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等。 相關文章:外資廣電總局 Up Next 「長江存儲」炒核心美籍員工 以遵美管制 不要錯過 德訪團:台海現狀若變 須和平「雙方一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A股港股盈利觸底反彈 匯豐投資管理:估值仍吸引 路透:中證監主席吳清健康理由請辭 廣電總局整治不良動畫 首納生成式AI 廣電總局整治AIGC類不良動畫 (17:38) 金發局拍片 推廣香港金融樞紐地位 廣電總局:防止過度娛樂化 抵制違法失德人員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