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學生稱遭掌摑兩年後報警 教師控襲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0歲女教師被指2018年在黃大仙一中學禮堂內襲擊13歲女學生X,她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事主X供稱,當日下課後她因參與合唱團排練,無應被告要求留堂做功課,遭被告責罵及掌摑30下。在盤問下,X稱曾原諒被告,但事後在上學期間遭校方「禁錮」不准上課,故兩年後決定報警。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今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中學教師九龍城裁判法院普通襲擊罪 Up Next 涉虐4歲童 一人動手一旁觀 仁濟院舍兩職員被捕 不要錯過 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利達豐許銳生非禮囚8周 保釋等上訴 求情稱酒精影響 不認罪「非悔意問題」 開西班牙語興趣班 一拳書館被控違例辦學 律師非禮刑恐案押後訊 續准保釋 高級督察非禮案 辯稱伸手作喻無碰事主 拒找3毫粗言罵客 的士司機罰2000 爭執逾20分鐘被錄音作證 不滿裁決指浪費公帑 圓方地盤管道兩死案 控大判二判等31傳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