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學生稱遭掌摑兩年後報警 教師控襲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0歲女教師被指2018年在黃大仙一中學禮堂內襲擊13歲女學生X,她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事主X供稱,當日下課後她因參與合唱團排練,無應被告要求留堂做功課,遭被告責罵及掌摑30下。在盤問下,X稱曾原諒被告,但事後在上學期間遭校方「禁錮」不准上課,故兩年後決定報警。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今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中學教師九龍城裁判法院普通襲擊罪 Up Next 播Omicron空少案下月裁 控方:「真誠認為不違法」非合理辯解 不要錯過 【Emily】政策總監離開 民主思路或棄港澳研究會項目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招重文襲觀眾守行為 高級督察否認拍臀攬女下屬 警署討論公事 事主哽咽稱被告叫「你過嚟」 病貓捱踢後亡 內地生囚5月 疑因不滿隨處便溺 官:犯案「文明社會不容」 藥款有別控罪所指 涉偷藥醫生罪脫 吸毒致子女尿測陽性 母緩刑 利達豐許銳生否認非禮 事主:佢問我有冇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