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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職安例倡延簡易檢控時限 議員指太長 局方: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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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職安健法案委員會昨續會,逐條審議有關工業意外罰則條例,政府建議循簡易程序審訊罪行的檢控時限由6個月增至12個月,多名議員質疑太長,又說社會希望盡快調查,質疑做法「開倒車」。副勞福局長何啟明表示,意外牽涉很多情况,需要化驗工序,故冀延長控檢期,令犯錯者承擔法律責任,但表明檢討加快程序,之後可能提出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