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女生拆欄囚4月 上訴得直減刑1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黎明行動」,案發時17歲的女生被指在沙田一條天橋上扯下圍欄,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囚4個月。女生不服定罪及刑罰,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上訴。法官李運騰表示,原審裁判官考慮女生沒將雜物投擲至路軌,量刑方面「手下留情咗」。李官考慮過後,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女生監禁3個月。 相關文章:上訴刑事毀壞反修例事件高等法院黎明行動 Up Next 彭博社:俄企研來港集資遷冊 港府指某國行動在港無法律基礎 俄領事稱同意當局處理 不要錯過 3男商討砸輕鐵站 囚18月申上訴駁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洗澡涉檢查為名性侵 男子控圖姦未成年繼女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起爭執事主倒地涉仍狂毆 無業漢自稱抑鬱否認謀殺 男子機場行李藏大麻囚12年 曾駕城巴涉奪命車禍坐牢 稱為生計 認圖姦12歲童 青年囚50月 大班母公司清盤 海皇創始人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