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女生拆欄囚4月 上訴得直減刑1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黎明行動」,案發時17歲的女生被指在沙田一條天橋上扯下圍欄,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囚4個月。女生不服定罪及刑罰,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上訴。法官李運騰表示,原審裁判官考慮女生沒將雜物投擲至路軌,量刑方面「手下留情咗」。李官考慮過後,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女生監禁3個月。 相關文章:上訴刑事毀壞反修例事件高等法院黎明行動 Up Next 初中「生社科」改革 大增國情未提民主 教聯稱與時並進 民主黨:公平自由漸不受重視 不要錯過 【Emily】接43投訴冒認廉記 專員拍片篤爆騙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挪集資款項揭洗錢50億 華瀚健康CFO囚7年8月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網上認識酒店約會 餐廳經理涉姦印傭 男商人控姦前女友辯稱自願 陪審商一小時裁罪脫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