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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羅健熙涉集結待判 4認罪者囚14至18月 官:警圍堵理大決定 非法庭能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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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警方一度圍堵理大,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涉於11月18日早上到尖沙嘴聲援,被控在科學館廣場參與非法集結等罪,5人早前認罪還押至昨日在區院判刑,其中一名女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其餘4人判囚14至18個月。法官練錦鴻認為,對於警方當時行動決定有否可改善之處,以及警方相關權力等,並非他所能夠批評,但警方獲憲法授權維持治安屬無可置疑;又稱暴力不會帶來改變,斥被告行為欠缺深思和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