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羅健熙涉集結待判 4認罪者囚14至18月 官:警圍堵理大決定 非法庭能批評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警方一度圍堵理大,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涉於11月18日早上到尖沙嘴聲援,被控在科學館廣場參與非法集結等罪,5人早前認罪還押至昨日在區院判刑,其中一名女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其餘4人判囚14至18個月。法官練錦鴻認為,對於警方當時行動決定有否可改善之處,以及警方相關權力等,並非他所能夠批評,但警方獲憲法授權維持治安屬無可置疑;又稱暴力不會帶來改變,斥被告行為欠缺深思和邏輯。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理大救援戰科學館非法集結 Up Next 中環三罷案6人受審 控方:警睇片1500小時憑裝束認人 不要錯過 反對「火攻360」 男子TG問「水攻啲貨呢?」認煽惑刑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