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襲8嬰童樂居職員 囚逾8個月暫最重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前幼兒工作員早前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為使8名年約1歲的幼童躺在牀上,向涉案幼童分別拳敲頭部、掌摑、將他們推倒在牀等,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9周,為至今刑罰最重被告。另外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評,被告將事件歸咎工作文化及人手不足,即使受環境影響,都是她放棄專業操守,作出極端錯誤行為。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對所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童樂居 Up Next 保良局嬰兒組虐兒案多拘一職員 不要錯過 港少女陳屍台灣龍山寺 遺言:勿跟靈界溝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Botox誤殺另涉21罪 九旬醫不宜答辯獲撤控 海皇粥店認99項欠薪 罰款6.6萬 兩董事不認罪3.2審前覆核 涉藏偉哥冰毒 馬術教練留院候訊 疑不滿教路 八旬的士司機涉對客講粗口拒發收據 利達豐許銳生非禮囚8周 保釋等上訴 求情稱酒精影響 不認罪「非悔意問題」 開西班牙語興趣班 一拳書館被控違例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