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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信託人涉違社團條例案開審 控方引國安法獲手令取資料 辯方爭議做法不公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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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學者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早前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5人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被指沒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註冊,6人否認傳票控罪,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爭議,控方早前引用國安法取得手令,將獲得的資料用於本案舉證,是做法不公。

6名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傳票控罪。

控方表示,本案有5名控方證人,只會傳召2人,估計2天可完成控方案情。代表陳日君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到樞機身體欠佳,或需離席,嚴官稱本案亦因她身體問題而押後一周,批准陳日君因不適而離席。

控方開案陳辭指,2019年3月起有市民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6月12日立法會舉行修例草案的二讀審議,大批示威者圍堵立法會,多人被警方拘捕。及至同月15日,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連同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協助受傷及被捕人士。

除施城威以外,其餘5被告與「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在一間律師樓簽署信託契約,吳靄儀在7月6日舉行的記者會上透露,基金已委託「真普聯」的戶口收款,對方會定期公布支出及核數。基金其後命名為「612人道支援基金」。及至2021年8月18日「612基金」宣布解散,同年10月31日終止營運。基金戶口合共有10.3萬宗存款交易,涉款2.7億元,控方指稱部分款項用於政治活動,包括資助民陣在2019年6月16日遊行約21.8萬元音響設備、資助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5000元到海外游說等,截止2021年10月6日,戶口結餘為744萬元。

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多次以信託人身分召開記招、在遊行期間擺籌款街站等,向公眾宣揚基金的政治理念。此外,施城威作為612基金秘書處總幹事,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在信託人會議上向各信託人匯報財政情況等,可見6人積極參與營運基金。而612基金沒有循《社團條例》提交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申請,故此作為幹事的6名被告沒有遵從相關規定。

辯方質疑陳辭提社團具政治目的與案無關 官反駁指助證明612基金為社團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指,控方的開案陳辭以大篇幅提及社團帶有政治目的、理念等,均與本案無關。嚴官反駁指,控方以此證明612基金為社團,與本案相關,反問「點解要將政治對等於壞嘅嘢?」,強調政治亦可以是中性,但本案不會探討政治對錯。

代表許寶強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提到,控方早前向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申請「交出手令」獲批,獲取與本案無關的資料,將資料呈堂會對各被告不公平。嚴官聞言稱「無諗過有呢個擔心」,強調本案僅處理612基金是否社團、各被告是否社團幹事、社團有否登記,亦看不到控方開案陳辭有透過本案「達致本案以外的其他目的」,辯方毋須過份解讀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