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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明年審 官批保釋赴英深造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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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本月初在旺角採訪時,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大吵大鬧被捕,獲准保釋。警方其後正式落案起訴陳阻差辦公,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陳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將於明年5月16至17日審訊,另排期在開審前的4月25日提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他以現金2萬元保釋,沒有離境限制。換言之,陳可如期赴英參加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學人計劃。

陳朗昇(41歲)身穿印有「新聞自由」字句的上衣應訊。羅官批准他保釋候訊,其間須居於報稱住址,而在他赴英後,亦須通知警方他在英國的住址及電話號碼,更改住址前48小時須通知警方。

報稱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的陳朗昇,被控一項按《侵害人身罪條例》控告的「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另一項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則是交替控罪。前者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後者則最多囚半年。

控罪指稱陳朗昇於今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2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