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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認罪被告求情 稱對新制定國安法律乏認識而犯案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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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7名成員擺設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先後承認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今(16日)繼續在區院為餘下3名被告求情。辯方大律師指,大部分被告當時年輕在學,國安法實施後半年教育局始討論國安課程,眾被告對新法律無知才犯案。案件押後10月8日再續求情及預料判刑。

原定今處理第4至7被告求情,即梁姓中五女生(17歲)、售貨員陳右津(26歲)、姓蔣周的中五男生(17歲)及中六女生郭文希(19歲),但陳現正隔離檢疫,將押後求情。本案首3名被告早前已經求情。另外,辯方為梁姓女生申請保釋被拒。

代表郭文希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出,本案大部分被告當時只有十多歲,眾被告在教育局開始討論實行國安課程時犯案,可見他們對新法律無知。而且,警方在多次街站只就限聚令檢控被告,沒就國安罪行作出警告,被告「以為無問題」,故繼續擺街站。

辯方續指,案發時年僅15歲的梁姓女生品學兼優,師長對她評價甚高。梁只在街站依照講稿發言兩次,及在街站「行行企企」,參與程度偏低。梁關心周圍事物,「訓咗身落去,一時唔知有條紅線喺到」,故不慎犯案。她還押一年已是最大的阻嚇懲罰,望法庭判社會服務令。

辯方稱,姓蔣周的男生事後因精神壓力問題需要求診,辯方冀判他社會服務令。辯方亦為首被告阮姓男生(現年17歲)補充求情,父母在求情信中指,阮熱愛中國及香港,望法庭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