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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入稟指天厨操控味精粉轉售價格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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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今(15日)就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向兩個主要的本地分銷商供應一種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涉操控轉售價格,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指,早前向天厨提出解決本案的方式,即發出違章通知書,附帶明確的規定方式,惟天厨拒絕承諾遵守相關規定,競委會遂對天厨提出起訴。

申請人為競委會;答辯人為香港天厨有限公司(下稱天厨)。案情指,天厨於2008年起與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簽訂價格議定書,訂立銷售「佛手牌味粉」的最低轉售價,又以提醒及警告等方式,確保分銷商不會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味粉。

案情續指,及至2015年12月14日《競爭條例》全面生效,天厨仍繼續執行指定價格安排,至少持續至2017年9月27日。此外,當分銷商向天厨投訴指,另一分銷商自2016起以較低售價爭奪顧客,天厨便採取制約措施、作出威脅或懲罰,確保分銷商遵從其訂定的轉售價格。

競委會認為天厨的操控轉售價格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構成《條例》所定義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入稟要求審裁處宣布天厨違反第一行為守則、向天厨施加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