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被告未獲保險金 「積極」協同自殺可控誤殺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提及,此協同自殺案與安樂死等涉及人道因素而求死的事件不同,被告和父母達成自殺協定,事前陪兩人外出,扶他們爬上天台圍牆,沒有勸阻,屬鼓勵自殺,但動機不是出於憐憫、惡意或藉此得益。控方透露被告事後沒取得保險賠償。有大律師稱,一般來說協助自殺者不能獲得保險金。 相關文章:保險金協助自殺誤殺罪高等法院 Up Next 話你知:2005年匯改後人幣穩定升值 2014年兌美元近6算 不要錯過 還押中託友刪上網紀錄 副學士妨礙司法藏爆炸品囚10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Botox誤殺案 急症醫生:報案人未提打針用4藥 西九法院掉包越柙男 連販毒加監至7年9月 綁架商人索120萬 3漢囚6年至8年半 20年前非禮胞妹入獄 男子性侵親女囚13年 恒大申對夏海鈞及前妻資產委接管人 高院委恒大清盤人接管許家印資產 法官指許未遵披露命令 或耗散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