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網媒記者認阻差等 判囚緩刑兩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一名網媒男記者於行人路中心架起腳架及相機,行人需繞路,多名警員警告,被告未理會及拒絕離開,又向警員講粗口。被告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14天,緩刑兩年,另須罰款3000元。 相關文章:831事件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太子站西九龍裁判法院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Up Next 灣區護士免試交流 可臨牀工作 不要錯過 「12港人」廖子文申保釋遭拒 原定獲釋日前或未能上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披露國安調查案 王岸然投訴裁判官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子涉發煽動內容 威脅傳媒報道還押 啟聾助理教師涉受刑查不申報 被控3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