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青年姦14歲女囚9年 事主3年不敢回家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兩名18歲青年涉於2019年送醉酒14歲少女回家,趁其男友離開,伺機在睡房輪姦少女。兩男經審訊被裁定各一項強姦罪成,昨天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認為家應是可以免受危險的「安全島」,兩人卻在少女的家中犯案,令她案發3年至今不敢回家,屬加刑因素,加上兩人「毫無悔意」,各判囚9年。 相關文章:創傷後壓力症強姦罪高等法院 Up Next 控阻差官准保釋 陳朗昇如期赴牛津 不要錯過 【Emily】趙少昂師徒習作展 以畫遙距對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指重置方案無理 大坑西八旬婦申覆核 平民屋宇:視法庭指示再作決定 餘14戶「非法霸佔」 英諜案女子1.6億續凍 控:倘判決冀往英執行 稱為「博坐監」刀插老翁 暴力積犯囚10年10月 索煙不遂犯案 官斥襲手無寸鐵長者冷血 中年殺人 老年放火 八旬翁燒院友囚10年 《蘋果》停刊前訂白報紙未取 船公司追存倉費申頒令售賣 疑丈夫偷情揮刀 精神分裂婦認誤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