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延誤檢控3年 兩男塗鴉警總緩刑 官:倘當年起訴或判更生中心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有示威者包圍灣仔警總,兩名男子被控用噴漆塗鴉警總外牆,昨日分兩案在東區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溫紹明認為本案嚴重之處是涉及社會事件,兩被告破壞警總具象徵性,在大型集結可激發他人效法。但溫官認為控方不能解釋為何延誤檢控,又稱3年是非常長時間,許多人已展開新的人生;考慮到延誤檢控屬特殊因素,判處即時監禁會打擊被告,判兩人分別監禁3及兩個月,各准緩刑兩年。明報記者 相關文章: Up Next 風波後推網上見助養童 宣明會盼增捐款透明度 不要錯過 【Emily】建築署撰指南 助持份者更新公共空間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