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最低刑期法律爭議押後裁 控:國安法先於港例 辯:應採謹慎狹義態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辯方早前提出,本案以串謀罪起訴,法庭應以本港沿用法律作依歸,不受《港區國安法》最低刑罰所限,控辯雙方昨日庭上處理該法律爭議。控方根據串謀罪立法原意,稱它與犯下實質罪行刑罰相同,由於被告已干犯「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依照國安法判刑以反映罪責,否則造成不公。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就法律爭議押後裁定。 相關文章:串謀光城者刑事罪行條例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支聯案裁夠表證 鄒幸彤交付高院 不要錯過 光城者求情稱只口號 官:重複就成真 創立人認串謀煽顛覆罪 謂覆述歷史沒鼓吹破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針對炒作抹黑火災立選 國安公署約見外媒 擬禁「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 鄧炳強:屬維護國安必須行動 (13:11) 鄒稱文件海量 官:無法阻控方舉證 鄒幸彤質疑指控無邊 涉煽顛覆 官拒撤控:檢控或闊 法庭會平衡 東頭邨爆炸品案 官引國安法盼提早審 參與建國聯倡港獨滅共 16歲男認分裂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