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摸貨轉售物業食價1500萬 地產代理囚6年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地產代理涉促使兩宗物業成交時,透過自己公司購入物業抬價,「摸貨」轉售予一對夫婦,令夫婦多付約1500萬元。地產代理早前被廉署起訴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法官林偉權昨日於區院裁定被告兩罪成立,稱他提供建議令夫婦認為有利可圖下交易,被告抬高物業叫價有計劃詐騙,違反代理人受信責任。由於涉款額龐大,判他監禁6年半。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地產代理欺詐罪 Up Next 4日兩度巴士非禮同一女乘客 24歲男囚21日 不要錯過 安樂圍標案 3職員董事准列保密圈子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啟聾助理教師涉受刑查不申報 被控3欺詐罪 何伯何太互襲案 申法援同被拒 鑫鼎鑫東主加控違商品例 案涉13罪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冒牌水案 鑫鼎鑫老闆加控企圖欺詐 願賠償 秘撈關員囚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