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深水埗警署暴動案 一人開審前改認罪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9日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引發警民衝突,包括13歲女童的8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男廚師在開審前改為認罪,案情稱他曾以雷射筆照向警署,會還押至審訊完結後判刑。控方開案陳辭稱,根據被告衣物、身上物品及推進路線,他們身處「鬧事」群眾之中,明顯參與暴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深水埗警署 Up Next 擬立法保障舉報人 禁僱主阻撓揭身分 不要錯過 【Emily】民安隊結業會操 升旗用中式步操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大坑西居民申擱置收樓裁決 平民屋宇質疑有組織拖延 借虛銀購舒適堡課程 健身客入稟追13.5萬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 屠龍隊長哽咽求情 歉疚破壞社會 冒尋仇風險出庭頂證 冀額外減刑 林紹桐腎餘三成功能 求情稱入監或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