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深水埗警署暴動案 一人開審前改認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9日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引發警民衝突,包括13歲女童的8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男廚師在開審前改為認罪,案情稱他曾以雷射筆照向警署,會還押至審訊完結後判刑。控方開案陳辭稱,根據被告衣物、身上物品及推進路線,他們身處「鬧事」群眾之中,明顯參與暴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深水埗警署 Up Next 擬立法保障舉報人 禁僱主阻撓揭身分 不要錯過 【Emily】民安隊結業會操 升旗用中式步操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仙人跳」勒索兩嫖客 4青年罪成 大坑西邨戶拒遷 九旬婦行動不便官准書面審訊 李偲嫣子爭執砍人缺席聆訊 認罪囚26月 玩具槍癡脫藏械罪 官:未證識分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