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深水埗警署暴動案 一人開審前改認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9日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引發警民衝突,包括13歲女童的8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男廚師在開審前改為認罪,案情稱他曾以雷射筆照向警署,會還押至審訊完結後判刑。控方開案陳辭稱,根據被告衣物、身上物品及推進路線,他們身處「鬧事」群眾之中,明顯參與暴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深水埗警署 Up Next 村屋地盤3工人 遭6煞襲擊 不要錯過 「12港人」鄧棨然7個月再寄家書 弟稱工整疑代筆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 報告造假詐騙水署460萬 前分判商4人囚14至21個月 三跑貪污案 分判商經理認為保工作行賄 涉撞斃過路孕婦 司機否認危駕致死